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

通報機制滯後突顯香港法制倒退




香港與內地通報機制系為了兩地警方更好協作,維護兩地社會治安嘅很好嘅工作協作機制。但系此次314日喺香港大埔運頭街一間貨幣兌換店發生一起惡性劫殺案,嫌犯在案發當日逃離香港進入大陸,香港警方卻喺3個月後才將情況通報大陸警方,工作效率令人大跌眼鏡。但系我認為未必一定系工作效率嘅問題,而系香港警察根本就未曾重視過「通報機制」,完全將通報機制當成一紙空文。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只嘆通報機制內地畀予嘅支持,未能承擔應有嘅義務。近日,香港嘅反對派公開支持在內地犯罪嘅林榮基,喺立法會召開記者會,系公開破壞內地法律實施,系公開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嘅司法制度。系對大陸司法嘅公開挑戰和蔑視。大陸對此都做了最大嘅讓步和容忍,但系一些別有用心嘅人依然唔知收斂,不斷通過詆毀污蔑大陸嘅司法體制嚟達到其「港獨」嘅目的,系對一國兩制嘅公開挑釁。

1 則留言:

  1. 香港警察根本就未曾重視過「通報機制」,完全將通報機制當成一紙空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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